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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30 17:49 点击量: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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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CZF2026-CS-3155/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1月02日18时00分

本项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项目编号:SCZF2026-CS-3155/001)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001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成交候选人

磋商响应报价(元)

质量标准

服务期

1

陕西彩安盈智贸科技有限公司

1728000.00

所供货物及服务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20000.00

合格

三年

3

宁波市中科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55000.00

合格

3年

2、成交候选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陕西彩安盈智贸科技有限公司

王青

/

2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黄茹梅

/

3

宁波市中科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王浩

/

3、成交候选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陕西彩安盈智贸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宁波市中科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1号

联系人:原老师

电话:029-33732421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李泽浩 李丹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2606367402@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