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A2026-CS-0834/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4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广东艺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价:711310元;质量:合格,交货期:30天;
成交候选人第2名: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733860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成交候选人第3 名:京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738200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2、成交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广东艺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成交候选人(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成交候选人(京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成交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广东艺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京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广东艺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京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 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C 座 9 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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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联系人:贾海波
电话:029-8860981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 赵锦天、白国锋
电 话: 029-85266644
电子邮件: 5991590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